简易注销
简易注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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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海-上海市-闵行区 所在地区
  • 周先生 联系人
  • 1500元 商品金额
企业简易注销是 2015 年起推行的简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改革措施,旨在解决传统注销程序繁琐、周期长的问题。以下是其核心要点:

一、适用条件


  1. 主体类型: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非上市股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。
  2. 经营状态: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,或已清算完结债权债务。
  3. 特殊情形:法院裁定破产或强制清算的企业可直接申请,无需公告。

二、核心流程


  1. 公告公示: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,公示期为20 天
  2. 异议处理:公告期内若有异议(如债权人、政府部门提出),流程终止。
  3. 提交材料:公告期满无异议,30 天内向登记机关提交:
    • 注销登记申请书
    •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(需签字盖章)
    • 营业执照正副本

三、不适用情形


  1. 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;
  2.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;
  3. 存在股权冻结、抵押等权益限制;
  4. 分支机构未注销;
  5. 法律规定需前置审批的情形。

四、优势与注意事项


  • 优势:简化材料(无需清算报告、清税证明)、缩短周期(约 1 个月完成)、全程网办。
  • 注意事项
    • 需提前完成税务清税,处理未了案件;
    • 承诺书需规范签署,上传清晰扫描件;
    • 流程终止后可二次申请(需消除异常状态)。

五、法律依据


依据《公司法》《民法典》及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规定,企业注销需完成清算并公告,简易程序通过压缩公告期和材料清单提升效率。


适用简易注销可显著降低企业退出成本,但若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或违规行为,仍需通过普通注销程序处理。建议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注销方式,并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细节。